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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友会十一假期出游这些法律知识用得上→
球友会球友会球友会随着秋风送爽,一年一度的国庆节即将来临。你是否有出游的计划呢?无论是家庭出游、朋友结伴,还是独自旅行,享受假期的同时,了解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能让你的旅程更加安心与顺畅。今天为大家带来十一假期出游中可能用到的法律知识,为旅途保驾护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景区应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提前6个月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制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此,旅游者一旦面临以暴力或者胁迫为手段的强迫交易行为,可以采用录音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事后向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采用其他法律途径维权。 在遇到航班延误或取消、行李损害或遗失等情况时,旅客应保持冷静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如机票、行李牌等),及时与航空公司或机场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对于贵重物品和易碎物品,建议旅客在托运前进行妥善包装并办理声明价值。 根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发生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后,承运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为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根据《民航总局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延误4小时以上应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及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旅客行李丢失的赔偿标准为每公斤100元人民币;若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100元,则按实际价值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预订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是由于书写错误、误解或欺诈行为导致的,游客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或要求更正价格条款。特别是球友会,如果酒店方存在欺诈行为,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酒店“贵重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的说法,其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球友会、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保管合同的规定中也写明,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出游中若不慎购买到过期食品或假冒产品,首先,保留好购物凭证,如发票、收据等,这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对于过期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或生产者赔偿损失,并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赔偿。 对于假冒产品,若是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游客可要求旅行社协助交涉解决,赔偿损失;若是自行购物,则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并交涉。若经营者拒绝赔偿或无法联系到经营者,消费者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并附上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外出就餐,应重视食品安全,尽量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店家就餐。购买包装食品时应当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若因食用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而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疼痛等不适症状要立即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治疗,同时要保存好消费票据、就诊记录、检验报告、问题食品等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节日期间饮酒,适量为宜,酒驾、醉驾的后果大家都心知肚明。特别要注意的是,亲朋好友在一起欢聚饮酒时球友会,宴席的组织者、劝酒者等对饮酒者负有一定的照看、帮助等义务。 如果饮酒者出事,以下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酒;(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